一、優秀畢業生條件
1.在校期間思想進步,品行良好,每學期操行均為乙等以上,在校期間,獲得過校級或校級以上“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或“三好學生”等榮譽、校一、二、三等獎學金,國賽、省賽獲得獎項。
2.學習勤奮,成績優良,原則上無不及格科目。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各種文體活動、社團活動和公益活動,師生反映良好,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無嚴重曠課曠勤記錄。
3.積極參加文體活動,堅持體育鍛煉,達到鍛煉標準良好以上(體育考試)水平。
4.優秀畢業生評選比例為年級總人數的15%。
二、評選時間和評選辦法
1.評選于畢業前最后一次考試評卷工作結束后開始,與畢業鑒定同時進行。
2.選拔辦法。
各班要在堅持標準,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由班委、團支部推薦出初選名單,由班主任審核后交學生工作部評選。
3.優秀畢業生要填寫《優秀畢業生登記表》、學習成績表、個人典型材料各兩份,以便審批后入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