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河南省理工學校青年志愿者服務大隊是在共青團河南省理工學校委員會的指導下,組織領導在校學生立足校園,從事社會志愿服務的學生組織。
第二條 大隊通過組織青年志愿服務活動,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推動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培養和提高青年學生成為跨世紀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的全面素質。
第三條 大隊在組織活動中,遵循自愿參加、量力而行、講求實效、持之以恒的原則。
第四條 遵守憲法和法律,開展志愿服務活動。
第二章 任 務
第五條 發揮對學校各種青年服務活動的領導和協調作用,推動我校青年志愿服務活動的深入開展。
第六條 通過就近和跨地區之間的志愿活動,為社區服務。為扶貧開發、搶險救災、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和重點工程建設,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等公益事業提供志愿服務。
第七條 開展與校外志愿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合作。
第三章 大隊隊員
第八條 大隊實行團體隊員制,凡承認大隊章程的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務組織、青年學生提出加入大隊申請,由校青年志愿者理事會考察認定,即可成為大隊隊員,其成員均為大隊成員。
第九條 隊員的權利
1.獨立開展工作的權利。
2.對大隊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第十條 隊員的義務
1.遵守大隊章程,執行大隊的決定和決議。
2.參加大隊活動,完成大隊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3.向大隊匯報開展工作的情況。
第十一條 隊員有退隊的自由。
第十二條 團體隊員用大隊名義組織活動,須報大隊批準。
第十三條 隊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和本大隊章程的行為,由大隊撤消其隊員資格。
第四章 組 織
第十四條 大隊設大隊長一人,副大隊長若干,負責大隊日常事務。
設秘書長一人,理事若干,組成理事會,行使以下職權:
1.負責學校青年志愿服務活動的全面工作。
2.加強對隊員的領導,為大隊所屬的隊員提供協調服務。
3.管理大隊經費和財產。
第十五條 大隊長由校團委提名產生。
第五章 經 費
第十六條 大隊經費來源為社會捐助、學校撥款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條 大隊經費限于大隊所組織開展的各項志愿服務活動及大隊日常開支。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共青團河南省理工學校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