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密切配合各科室的工作,起好橋梁和紐帶的作用。
二、工作始終如一,貫徹“厚德勤業”之校訓。
三、健全學代會內部管理制度,緊密團結搞好各項工作。
四、學代會常委會、團總支、學生會在學生工作部和校團委領導下相互配合,精誠團結,共同做好各項學生自治管理工作。
五、學代會反映同學們的建議,監督團總支、學生會的各項工作。
六、以“來自于學生,服務于學生”為宗旨,履行學代會職責,做到對全校學生負責。
七、加強與兄弟學校的聯系,取長補短,增進友誼,共同提高。
第二章 學代會職責
八、學代會由每班總人數的5%組成,并選一名常任代表。
九、學代會設主任一名,由校團委組織委員擔任,設常委若干名,常委會有權對多種評比結果重新評定。
十、學代會每學期召開一次會議,對團總支、學生會工作審核評議。收集提案,向學校有關部門及時反映同學們的心聲并對學校在教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十一、學代會對學生會每一個月的工作及紀檢部提供的材料進行審議,常委們有權進駐各部,監督和幫助各部工作。
十二、學代會有權提名、罷免學生會干部。
1. 對學生干部罷免的提名
①學代會常委1/3以上委員(含1/3)提名審議,罷免校團總支委員、學生會各部部長和辦公室主任。
②學代會常委會半數以上通過,可以提前舉行學代會罷免學生會主席、副主席。
2.對學生會干部罷免的程序
學代會常委會接到罷免提名后,提到學代會審議,由代表投票表決,3/4通過可罷免學生會主席;2/3通過可罷免副主席;1/2通過可罷免校團總支委員、學生會各部部長和辦公室主任。一旦學代會形成決議,團委、學生工作部即可同意行使。
十二、學代會以審核的態度對待各方面的建議,總結經驗,指出不足,督促團總支、學生會搞好工作。
第三章 學生會
十四、學生會宗旨:來自于學生、服務于學生,起好橋梁紐帶作用,作同學的貼心人。
十五、工作作風:密切聯系學生;堅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實事求是,開展工作。
十六、工作態度:團結、務實、開拓、進取,始終如一,持之以恒。
十七、學生會設主席一名,副主席1-2名,下設辦公室、紀檢部、學習部、勞動部、生活部、體育部、文藝部、勤工儉學部、保衛部、女生部,各部設部長一名,辦公室設主任一名。
十八、學生會主席負責全面工作,各部部長緊密配合,各負其職,學生會主席報學生工作部批準,有提名暫停部長職務的權利。
十九、學生會全體委員每學期必須參加學代會審議會,向大會匯報各自的工作情況,接受代表的審核。
二十、學生會要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及時傳達各項指導精神;上報學生中的實際情況和合理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