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優秀畢業生條件
1.在校期間思想進步,品行良好,每學期操行均為乙等以上,且有四分之三學期被評為“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或有其它突出成績者)。
2.基礎理論扎實,各學期平均成績和畢業考試成績在85分以上,畢業論文或畢業答辯優秀。
3.積極參加文體活動,堅持體育鍛煉,達到國家鍛煉標準良好以上水平。
二、評選時間和評選辦法
1.評選于畢業前最后一次考試評卷工作結束后開始,與畢業鑒定同時進行。
2.選拔辦法。
各班要在堅持標準,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由班委、團支部推薦出初選名單,由班主任審核后交學生工作部初審,然后報畢業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3.優秀畢業生要填寫《優秀畢業生登記表》、學習成績表、個人典型材料各兩份,以便審批后入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