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新時期學生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提高教育管理質量,根據《國家教育部中等專業學校學籍管理規定》和《中等專業學校學生守則》的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學生德育(操行)考評,主要是對學生的品德修養及日常行為規范、勞動及衛生和遵守校規校紀情況等進行評定,并記入學生檔案。
第二條:學生德育(操行)評定辦法分為期評和月評兩種,期評每學期一次,分為甲、乙、丙、丁四等(丁等為不及格);月評每月一次,分一、二、三等和不及格。一學期中每月都被評為一等操行的學生,學期末才有資格被評為甲等操行。每月都為二等以上(含二等)的,可評為乙等。每月都為三等以上(含三等)的,可評為丙等,其余為丁等。
第三條:凡學期操行評定為丁等者,取消一切評優評獎資格,在下一學期如被評為丙等以上(含丙等)操行者,可恢復評獎資格。凡操行評定為乙、丙等者,不得享受當學期一、二等獎學金。
第四條:學生每月操行評定實行量化考核的方法。每人每月操行基礎分為400分(其中,日常行為規范占50分;勞動及衛生方面占150分;考勤及遵守紀律情況占200分)?己诉^程中的加分與扣分在此基礎上進行。當月操行成績低于240分者為不及格。一次不及格者班主任要給予口頭警告,并要求學生與班主任分別寫出《分析報告》,上報學生工作部。兩次不及格者,要通報學生家長,一學期累計3次不及格者要勸其退學。
第二章 操行評定量化考評細則
第五條:日常行為規范(基礎分:50分)
一、抽煙每次扣5分,喝酒每次扣10分;
二、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及電池等雜物者,每次扣5分;
三、隨處亂涂、刻畫、亂貼者每次扣1O分;
四、從窗戶向室外亂扔雜物或亂倒臟水者每次扣10分,隨處便溺者每次扣20分;
五、公共場所大聲喧嘩、起哄者每次扣5分;
六、公共場所罵人或說臟話者,視情節扣5—10分(先罵人或說臟話者扣10分,后罵人者扣5分);
七、私拆他人信件,私拿他人物品者,每次扣1 5分
八、不服從管理,頂撞老師或學生干部者,視情節輕重每次扣10—20分;
九、穿奇裝異服(包括拖鞋、背心、吊帶裙、露臍裝等),或做其它有違學生身份之裝扮(如染發、男生留長發、畫濃妝、佩戴耳環、戒指等),經教育不改正者,視情況每次扣5—10分。
十、故意損壞公物或破壞花草樹木者,視情節每次扣10—20分;
十一、不尊重他人人格,捕風捉影,傳播不利于團結,有損他人聲譽之言論者,每次扣5分;
十二、在同學中拉幫結派,搞小團體,結老鄉會等非法組織者,每次扣10分;
十三、先動手打人者每次扣15分,后動手打人者每次扣10分,打群架者加倍扣分;
十四、借他人錢物不及時歸還者每次扣10分;
十五、不愛惜糧食,亂扔饃皮、饅頭,亂倒飯菜,亂潑菜湯者,每次扣5分;
十六、不節約水電,用水后不擰緊水籠頭或浪費用電者,每次扣5分;
十七、在走道里,特別是集體上、下樓梯時起哄、打鬧、不靠右行走者,每次扣5分;
十八、用腳踢門(包括教室門、宿舍門、廁所門)者,每次扣20分;
十九、沉溺網吧,影響學業、生活者,每次扣10分;
二十、談戀愛影響較壞者,扣10—15分;
二十一、做好人好事受學校通報表揚者,當月操行成績加15分;勇于同壞人壞事做斗爭,敢于制止不良行為者,當月操行成績加1O~30分;
二十二、做好人好事,達不到通報表揚者,班級當月給其個人操行成績加2—5分。
第六條:勞動及衛生方面(基礎分:150分)
一、教室、清潔區衛生方面
1.教室、清潔區衛生由勞動委員安排值日生打掃,不聽從安排,拒絕值日者每次扣5分,忘記值日,未參加打掃者,每次扣2分;
2.學校教室衛生大檢查時,拒絕檢查者,扣當日值日生每人每次5分,檢查不合格,受到學校通報批評的當日值日生每人每次扣5分;
3.勞動委員失職未安排值日生者每次扣5分;
4.個人所轄地域有紙屑等雜物者每次扣3分。
二、宿舍衛生方面
1.宿舍內堆積垃圾不及時清理者,宿舍全體人員每人扣5分;
2.宿舍衛生較差,受到點名批評或通報批評者,宿舍成員每人每次扣5分,累計三次者,當月勞動、衛生操行成績為零分;
3.隨處便溺者扣15分;
4.不疊被子者,每次扣2分;
5.個人物品擺放較亂者,每次扣2分。
三、公共及個人衛生方面
1.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者,每次扣5分;
2.個人衣物臟、有異味者扣2分;
3.個人床鋪較臟(包括床鋪下面)者扣2分;
4.隨意向走道或樓外潑水者扣10分。
四、勞動方面
1.不按規定參加勞動活動者,每次扣5分;
2.參加勞動活動時遲到、早退,每次扣2分,請假每次扣1分;
3.不遵守勞動規程及紀律要求者,每次扣5分;
4.積極參加義務勞動者,視情況每次獎勵當月本項操行成績2—5分。
第七條:遵守校規校紀情況(基礎分:200分)。
一、學習紀律方面
1.遲到、早退一次扣5分,曠課一節扣10分;
2.請病假扣1分,請事假每學時扣2分(因公請假不扣分);
3.上課時隨便出人教室者每次扣5分;
4.擾亂課堂秩序、起哄、打鬧者每次扣10分;
5.上課聽收錄機、打牌、下棋、彈吉他等影響他人學習者,每次扣10分;
6.不服從班級干部或課代表管理,不能按時完成作業或其它任務者,每次扣5分;
7.上課睡覺者,每次扣5分;
8.課堂上頂撞老師或做其它擾亂課堂秩序之事者每次扣10分;
9.實驗課時不聽指導,違反規程,隨意操作者,每次扣10分;
10.每學期無故曠課,累計三次以上者,學期“遵守校規校紀情況”一項的考核成績為零分。
二、出操方面
1.遲到每次扣2分;曠操每次扣1O分;
2.請病假每次扣1分,請事假每次扣2分;
3.不認真出操每次扣1分;
4.出操期間起哄、打鬧,提前解散者視情節每次扣5—10分;
5.不服從管理,不能完成出操任務者每次扣5分。
三、胸卡和出入證
1.進出校園、教學樓、公寓時不佩戴胸卡,被查到者每次扣2分;
2.進出校園不出示出入證者(雙休日除外),每次扣2分;
3.佩戴他人胸卡、持別人的證件或弄虛作假私造證件者每次扣10分;
4.私自轉借、違規使用出入證者,每次扣5分;
5.出入校門或公寓遇值班人員查詢時,說謊話,耍態度者,每次扣5分。
四、就餐紀律
1.不遵守就餐秩序插隊打飯等,每次扣5分;
2.當面頂撞食堂師傅制造矛盾者,每次扣10分;
3.就餐不文明者(如亂扔饃皮、飯菜、亂倒菜湯、蹲在座椅上就餐等)每次扣5分;
4.大聲喧嘩或做其他影響他人就餐之事者扣2分;
5.不按規定時間就餐者扣2分;
6.用塑料袋代替餐具并帶進宿舍者扣2分。
五、宿舍紀律方面
1.在公寓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管制刀具等兇器者,扣10—30分;
2.在公寓內燃燒物品(包括熄燈后自己點蠟燭)者扣5—10分;
3.私接亂拉電線、更改電路,違規安裝和使用燈具及電器者,扣10分;
4.私自挪拆公寓物品者,扣5分;
5.在公寓內賭博或變相賭博者,每次扣30分;
6.私自留宿校外人員者,每次扣10—30分;
7.在公寓內做飯者,每次扣30分;
8.不按時就寢,做影響他人休息之事者每次扣10分;
9.在公寓內踢球、拍球、踢墻者,每次扣5分;
10.未經允許進入異性宿舍者,每次扣10分;
11.在室內亂釘釘子,亂拉繩索者,每次扣5分;
12.宿舍不鎖門者,每次扣5分;
13.熄燈后亂串宿舍,高聲講話或打電話者,每次扣5分;
14.在宿舍內喝酒、抽煙或將香煙、酒瓶帶進公寓者,每次扣10~20分;
15.將自行車或其它物品停放在樓道內,影響他人出入者,每次扣1O分。
六、活動及集會紀律方面
1.不參加升旗儀式、政治學習等政治活動的,每次扣15~20分;
2.不按規定參加學校組織的集體文體活動者,每次扣10分;
3.不按規定參加班級組織的集體文體活動者,每次扣5分;
4.在集會時打鬧、說話、看書刊和報紙及其它擾亂會場秩序者,每次扣10分;
5.集會時不按規定集合或排隊者,每次扣5分;
6.到禮堂集會上、下樓時起哄、打鬧、推搡、不靠右行走者,每次扣5分;若因此造成事故者,按規定另行處理。
7.集會時不按指定位置就座者,每次扣5分;
8.集會時未經許可隨意出入會場者每次扣5分;
9.大會結束后,不按規定離場者每次扣5分;
10.在集會或比賽活動中不服從指揮,吹口哨、鼓倒掌或起哄者,查到一次每次扣10分。
七、違紀處分方面
1.因違紀受到通報批評處分者,公布當月個人操行成績每次扣l5分;
2.因違紀受到警告處分者,公布當月個人操行成績每次扣20分;
3.因違紀受到記過(含記過)以上處分者,公布當月個人操行成績為不及格。
第三章 附 則
第八條:月操行評定與班級工作考核相聯系,五項班費月總評前15%者,月評一等可達50%,二等可達35%,(兩項合計不超過85%)。倒數一、二、三名者,一等不超過25%,二等不超過15%(合計不超過40%)。其它月總評排名后1 5%者,一等不超過35%。二等不超過20%(合計不超過5 5%)。其余班級一等不超過40%,二等不超過30%(合計不超過70%)。
第九條:月操行考核要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老師、學生干部、學生都要參加到考評工作中,把每一名學生的平時操行情況集中反映到班主任處.班主任組織學生干部、班級學生成立考評委員會,發動學生互相監督,公開考評.月末由班主任公布每個學生的月操行得分情況,再根據第八條有關規定確定每個人的操行等級(原則上按得分高低排序)。
第十條:月操行評定結束后,由班主任簽字后將《月操行評定考核表》交學工部學籍管理干事處備案,期評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第十一條:學生的德育(操行)評定成績將以學分的形式記入學生的學業成績中,并按照學校的學分制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作為考核學生升級、畢業資格的依據納入考核范圍。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解釋權歸學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