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公寓是我校精神文明的窗口,也是學生的第二課堂,保持宿舍整潔、文明,營造健康向上、生動活潑、規范有序的公寓文化氛圍,是全體學生的責任。為了使每位學生自覺參加公寓衛生活動和公益活動,自覺遵守有關規章制度,以養成講文明、講衛生的好習慣,特制定本制度。
一、寢室長崗位職責。
(一)安排本宿舍衛生值日表,指定衛生值班人員,確保監督本宿舍的清潔衛生。
(二)根據學校的文明宿舍要求,結合本宿舍的實際情況制定出相應的文明宿舍達標計劃。
(三)對宿舍內發生的一些不良行為應及時勸阻,遇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班主任或公寓管理辦公室老師。
(四)關心同學的學習、生活、思想等各方面情況,營造團結和諧的宿舍氛圍。
(五)做好宿舍安全防盜工作及申報維修工作;宿舍不得雇用他人打掃衛生。
(六)寢室長身體力行、以身作則并協助樓層長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二、樓層長崗位職責
(一)督察本樓層公共部位每天的清潔情況;
(二)協助管理老師及班主任檢查評比各宿舍衛生情況;
(三)協助管理老師及班主任做好思想、宣傳、教育工作;
(四)加強宿舍管理,做好宿舍安全保衛消防工作;
(五)制止宿舍、樓層內發生的不文明行為,發現問題及時向班主任、管理老師匯報;
(六)協助班主任和管理老師做好文明宿舍測評工作。
三、樓長崗位職責
(一)協助管理老師檢查評比各宿舍衛生情況,組織建立樓層例會制度;
(二)配合學工部、公寓管理辦公室和管理老師開展公寓衛生評比工作;
(三)做好樓內精神文明建設的宣傳和組織工作;
(四)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富有實效的服務活動及文化體育活動;
(五)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及教師,開展各項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
(六)收集學生對公寓樓文明、安全、衛生、服務等方面工作的建議,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
(七)制止本公寓樓內發生的不文明行為,發現問題及時向管理老師、班主任、公寓管理辦公室或學工部匯報;
(八)做好管理老師工作的評議和各樓層長工作的考核。
四、本制度由學工部、公寓辦負責解釋。
五、本制度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寓辦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