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樹立典范,激勵先進,鼓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加強班集體建設,增強班級凝聚力,樹立優良校風、班風、學風,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調整職業院校獎助學金政策的通知》(財教〔2019〕25號)、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發放和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100號)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發放工作的通知》(教資助函〔2019〕457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評選程序
1.全校宣傳
根據中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相關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圍內,通過班級、年級等進行傳達。
2.各班推薦
每班根據相關評選條件,推薦優秀學生參選,提交申請材料與佐證材料。
3.年級評審
每年級依據本年級各班的推薦名單,綜合考慮學生成績排名、獲獎情況、綜合表現等內容,按本年級名額,推薦本年級最優人選。
4.學校評審委員會
評審委員會由全體校領導組成,全面負責學校的國家獎學金工作,校長田太和任主任,主管副校長黃建波任副主任。
評審委員會由分管學生資助工作的副校長黃建波擔任評審組長,委員由學生工作部、教務科、各教學系部構成,負責對各系部上報的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生開展審核,向評審工作領導小組上報申請名單。
5.全校公示
公示5個工作日。
二、評選比例
按當年評審文件要求的學生人數比例進行評選。
三、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 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約》,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道德風尚、專業技能、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特別優秀。
(二)在符合基本條件前提下,申請人還應滿足以下具體條件:
1.年級要求: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學生可以申請中職國家獎學金。
2.成績表現等要求:學習成績排名位于年級同一專業前5%(含5%)的學生可以申請中職國家獎學金。優先推薦曾獲學校一等獎學金的學生。學習成績排名位于年級同一專業排名未進入5%,但達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風尚、專業技能、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可以申請中職國家獎學金,同時需要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由學校審核后加蓋學校公章。學習成績排名未進入30%的,不具備申請資格。
(三)基本條件中,“表現特別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等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職業技能競賽或專業技能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全國技能大賽等全國性或省級職業技能競賽獲得優秀名次(一類職業技能大賽前20名、二類職業技能競賽前15名)。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等專業技能競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勵,省級選拔賽獲得二等獎及以上獎勵。
3.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通過專家鑒定的國家專利(不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4. 獲省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社會實踐先進個人、杰出青年、五四獎章等個人表彰或榮譽稱號。
5.參加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文明風采優秀作品展示展演的個人或集體項目主要創作人員。
6.在創業等其他方面有優異表現的。
四、 附則
本辦法由河南省理工學校學工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理工學校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