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學校圖書館外借室藏書能更好地被保護、利用,為了教育廣大同學們養成一個愛護公共財物的好習慣,特訂本細則。使工作人員對學生借書違章行為做到罰有所依,以保證圖書流通工作順利進行。
一、超期
1、《河南省理工學校圖書館書刊借閱期限和圖書續借》中規定的期限和我校臨時規定的時間內不還書者視為超期。
2、超期一天每本罰款0.50元。
二、丟失、損壞圖書
1、對丟失圖書者處以原書價格1-6倍的賠償,復本為一本的圖書賠償6倍;復本為2-3本的圖書賠償3-5倍;復本為5本以上的圖書賠償1-2倍。
2、對丟失圖書者從報失時間起,一個月內購得同種書償還者,應交納1.00元圖書加工費。
3、丟失多卷書的其中一本者,即按整套賠償。
4、圖書封面和封底受損失或丟失者,分別按本書價格的20%和10%罰款。
5、要愛護書刊,不得在書刊上劃線,圈點、批注、撕頁等,如讀者借書時,發現所借書刊有上述情況,應向工作人員說明,由工作人員加蓋識別標記,否則由借書者負責。對圖書圈點、涂抹、撕頁等現象的處罰由工作人員酌情掌握。
6、書中所貼條形碼損壞、丟失者,罰款1.00元。
7、圖書損壞嚴重者按丟失圖書有關規定處理。
三、借書秩序和借書環境的保護
1、對不遵守借書秩序、大聲喧嘩行為嚴重者工作人員有權制止并停借圖書,對不聽勸阻者有權扣留其借書卡并給以停借三個月的處罰。
2、對亂丟廢紙、果核、隨地吐痰者均處以拾元的罰款。
有關處罰金額應在工作人員所規定的時間內交納,逾期不交者加倍論處。本規定即日生效,望廣大同學們嚴格遵守并協助我們搞好工作。
河南省理工學校圖書館